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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交大队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
拍摄高速公路上违法行为将获奖励
  本报讯(记者 郑鹏 通讯员 费王鑫)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行为随时都可能造成事故的发生,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消除隐患,途经延安高速公路的任何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可以用行车记录仪和手机拍摄违法行为经过,上传市高速公路交警部门。交警部门经核查后,将作为录入违法行为证据,同时对拍摄者进行奖励。
  8月9日,记者从市高交大队了解到,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高速公路上从事旅客运输车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在高速公路上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悬挂、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公路客运车辆0时至5时运行,营运车辆(非营运)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一系列违法行为给高速公路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但有些驾驶员仍抱有侥幸心理,给道路通行尤其是灾害时期的抢险救援、危重病人的紧急送医救治等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营造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从8月8日起,市高交大队面向途经延安辖区高速公路的交通参与者征集违法行为线索。交通参与者可利用行车记录仪和手机拍摄记录违法行为,并通过大队微信、微博、邮箱进行举报。交管部门后台对交通违法举报进行核实,经核查录用的违法行为证据,将对违法者进行处罚及曝光。同时,对拍摄者赠送小礼品进行奖励。
  怎样的证据才是有效的呢?对此,交警告诉记者,拍摄违法地点必须在延安高速辖区范围内,行车记录仪视频时长不少于30秒;图片要能直观清晰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最好能拍摄两张(不同参照物)以上照片;视频要能反映交通违法行为动态过程、车辆号牌。上传举报时间需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不得使用任何图像或视频处理软件进行编辑处理。同时,必须实名举报,交警部门会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