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彦正在与合议庭成员讨论案件 本报记者 刘西英
在法院工作20多年,先后在子长县人民法院安定镇法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工作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任职,累计参与办结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刑事案件1800余起。20多年来,她以出色的工作、过硬的业务素质、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忠实地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了辉,为国徽添了彩。
现年38岁的杨晓彦是1998年7月参加工作的,先在基层法庭工作,后来调到县人民法院,并先后在多个部门任职。在刑事审判庭工作时,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争议大小、案件难易,她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不仅办案数量多,还总是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审结了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有一次,在一起过失致人重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中,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定性有很大争议,对立情绪严重,附带民事原告方要求从严惩处被告人,并以此为由多次上访,试图通过舆论媒体炒作,引起社会关注。面对这一情况,杨晓彦顶着压力,认真审查卷宗,反复修改庭审提纲,连续熬了好几个晚上,以致双眼患了急性角膜炎,见光见风就流泪,但她仍坚持坐在电脑前书写审理报告。在案件事实和证据存在很多争议的情况下,她抽丝剥茧理清案情,最终做出了公正的判决,既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又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010年至2013年,在她担任执行工作局副局长期间,面对“执行难”这一普遍性难题,她以一种不服输的精神,主动牵头,广泛调研,与各地同事积极探讨,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最终,她根据诉讼法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制定出操作性极强的《子长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弥补了该院执行工作缺乏指导性意见的不足,开创了全市基层法院主动制定执行工作规范的先河。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实践论证,子长法院执行工作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执行率达90%以上。
2013年5月,杨晓彦调任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工作期间,她把开展“两评查”活动作为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重要抓手,组织法官全员参与活动。严格按照省高院制定的评分标准,客观逐项对照打分,现场分析点评,逐案建立评查档案,及时反馈评查结果并提出整改要求,真正做到“动真格、找问题、重实效”。对裁判文书评查,她要求评查组紧扣文书规范要求,重点评查法律文书格式是否规范,案件定性是否准确,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论证说理是否透彻,全部做到“找差距、补短板”,为该院裁判文书质量的提升打下坚实基础。她严谨细致不顾情面的工作作风影响着身边工作人员,干警们都佩服她,同事们都笑称她为“白面女包公”。
2016年初,杨晓彦被任命为立案庭庭长,兼管信访工作。面对日益严峻的审判新形势,她敢于担当,不回避、不推脱、不懈怠,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讲政治不讲条件,讲大局不讲困难,妥善处置了各类诉前、诉中纠纷。在她的带领下,子长县法院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健全立案“一站式”服务,减少来诉当事人诉累,消除群众不满情绪,群众满意度得到空前提升。为全院做到均衡立案、均衡结案奠定了坚实基础。据不完全统计,从2016年至2018年4月,子长县法院立案庭在她的带领下,累计完成科学立案4948件,成功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449件,接待来访当事人21362人次,各项立案数据均创历史新高。
为解决“案多人少”日益凸显的矛盾,杨晓彦建议该院构建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案件化解合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在她的建议下,子长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案件速裁中心得以设立,主动承担起大量民事案件的化解工作。在调解工作中,她坚持亲自接待当事人,反复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她要求诉前调解室对能够调解的案件尽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着实不能够调解的,尽量理顺案件法律关系,稳定当事人情绪,给案件后续的判决打下基础。2016年至2018年4月,在她的带领下,立案庭诉前调解室和案件速裁中心先后对1200余件民事案件进行调解,2016年共审结各类案件97件,2017年共审结各类案件251件,审结结案数量大幅提高,较上年翻了两番多。2018年1月至4月中旬,共审结各类案件101件。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期望越来越大。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法院对信访工作的具体要求,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信访窗口不断前移,变上访为下访,积极拓宽信访渠道,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有上访苗头的诉讼案件,及时与案件承办人沟通,稳定当事人情绪,共同分析、研究案情,答疑解惑,对症下药,做好稳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多年来,杨晓彦凭借其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在已办结的案件中,没有一起因主观原因被发回重审或改判。她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由于表现出色,成绩突出,多次受到表彰奖励。其中2008年被子长县委政法委评选为“优秀政法干警”,2009年被延安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子长县委共青团委评为“新青年突击手”,2012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案件大评查活动优秀评查员”,2013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个人”,2015年被子长县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2016年被市妇联授予“市级三八红旗手”,2017年3月,子长县法院立案庭被延安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立案庭也被子长县法院评为“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