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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天然气价格调整
市区居民用气每立方米上调0.18元
  本报讯(记者 贾志敏)8月29日,记者从延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市区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作出调整市区天然气销售价格标准和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决定。即从9月1日起,居民用天然气销售第一档气价由现行的1.73元/m3调整到1.91元/m3;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14元/m3调整到2.12元/m3。
  根据中省有关要求,8月8日,市物价局召开价格听证会,对《市区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会后,市物价局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审慎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听证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按照《公告》,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第一档气价由现行的1.73元/m3调整到1.91元/m3;第二档气价由现行的2.08元/m3调整到2.29元/m3;第三档气价由现行的2.60元/m3调整到2.87元/m3。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根据国家规定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标准在当地居民生活现行一档气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02元。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14元/m3调整到2.12元/m3。其中,居民类用气范围为:居民生活用气、居民采暖锅炉用气和福利院、养老院用气以及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用气;其他用气为非居民用气类别。
  《公告》规定,当购气成本一定时间内平均上涨或下降超过一定幅度时,可按购气成本变化情况相应提高或降低天然气销售价格。
  《公告》规定,新建住宅建筑红线范围内的供气管网设施等安装工料费用计入房价,不得向用户另行收取;老旧小区三年内完成更换燃气表任务,费用全部由市燃气企业承担,不得向用户另行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为保障市区低收入群体和农村“煤改气”家庭等生活水平不因本次用气价格调整而受影响,市区天然气价格理顺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民政部门提出对低收入群体和农村“煤改气”家庭补贴意见。此外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执行、擅自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