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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
  本报讯 9月20日,市纪委市监委印发《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争创模范机关,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争做学习、担当、廉洁的模范。
  《方案》指出,创建模范机关是贯彻落实杨晓渡同志8月26日到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检查工作、看望干部时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追赶超越的重要举措,必须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方案》强调,创建模范机关,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争做学习的模范,依靠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能力,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努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争做担当的模范,自觉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延安落地生根,努力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争做廉洁的模范,自觉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坚守底线、拒腐防变,努力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将创建活动和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努力建设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