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我市52个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表彰
    表彰现场    本报记者 刘阳 摄
  本报讯(记者 李江峰 延媛)“今天我能够荣获表彰,离不开党和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及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怀。今后,我会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带动其他困难群众早日脱贫致富,为全市‘三农’工作、扶贫事业贡献力量。”延川县锦春枣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锦春说。9月23日上午,在延安市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大会上,为鼓励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促进农业产业化快速稳步发展,我市对52个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表彰。
  据了解,此次表彰的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以苹果为主的农产品后整理、产业扶贫、农村改革等重点农业农村工作中,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积极贡献。包括延安峁圪垯土特产品有限公司、延安惠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3家优秀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延安市宝塔区兴昌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安塞恒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等13个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安塞阳光家庭农场、佳福种养家庭农场等13个优秀家庭农场;延长县张家滩镇焦村焦成红、安塞区招安镇小桥沟村王林等13名优秀职业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