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延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延安市公安局、延安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延安市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据实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将给予最高3万元的奖励。
此次出台的《奖励办法》所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包括以下十个方面: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当地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宗族、家族势力控制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果业收储、养殖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竞标、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在各类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滋事、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开设赌场、强迫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操控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打砸抢夺等手段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处理,受雇他人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其他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等破坏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
《奖励办法》规定,对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举报人3万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2万元;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具体罪名起诉的,奖励5000元;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2000元。《奖励办法》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的代码,各级扫黑办、公安机关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市、县区扫黑办、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对举报的每一条线索,都将认真查证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证结果。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市公安局希望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住址、通信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全市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
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2166166,市公安局:2165908;
宝塔区政法委(区扫黑办):8898933,宝塔公安分局:2490806,经开公安分局:2515751;
安塞区政法委(区扫黑办):6212425,安塞公安分局:6212485;
志丹县政法委(县扫黑办):6625216,县公安局:6632444;
吴起县政法委(县扫黑办):7612300,县公安局:7918056;
子长县政法委(县扫黑办):7112432,县公安局:7112431;
延川县政法委(县扫黑办):8113661,县公安局:8400034;
延长县政法委(县扫黑办):8617249,县公安局:8351100;
甘泉县政法委(县扫黑办):4220839,县公安局:4224200;
富 县政法委(县扫黑办):3213304,县公安局:2623700;
洛川县政法委(县扫黑办):3622233,县公安局:3623957;
宜川县政法委(县扫黑办):4622328,县公安局:4858533;
黄陵县政法委(县扫黑办):5215955,县公安局:5596696;
黄龙县政法委(县扫黑办):5621820,县公安局:5625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