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王”评选现场 本报记者 刘阳 摄 ●被选出的两颗“果王” 本报记者 刘阳 摄 本报讯(记者 李江峰 延媛 通讯员 杨桦)10月12日,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暨第十一届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农民科技互动交流暨陕西省“果王”大赛在洛川县苹果产业园区会展中心举行,经过组委会专家的评选,重达718.4克的富士苹果和重达711.5克的红星苹果成为“果王”。
本次“果王”大赛分为初评和决赛两个阶段。来自全省各苹果主产市、基地县的120余家(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及果农等,选送了苹果“富士”系及其他品种共100余颗苹果参与比赛。经组委会专家初评,共有20家(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及果农的20颗苹果进入决赛。
经过对参赛苹果的果重、果形、表光、色泽等指标进行评选,宜川县黄河壶口果业有限公司选送的重达718.4克的富士苹果和洛川县土基海升基地选送的重达711.5克的红星苹果荣获“果王”称号,并现场拍出了17000元和18880元的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