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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6岁以下残疾儿童将全面获得康复救助
  新华社西安10月12日电(记者 刘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发布实施。听力、言语、视力、肢体等残疾儿童以及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通过审核后将获得康复救助。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为经评估符合植入人工耳蜗条件的,为其提供一次单耳手术,包括电子人工耳蜗产品1套并实施免费植入手术,评估、手术及术后调机,救助标准每人为6万元,产品由省残联统一采购,术前筛查、手术和术后调机每人补助1.5万元。双耳助听器购置及验配、调试救助标准每人为6000元。对配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
  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为视力残疾儿童助视器适配和视功能训练,每人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
  肢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椎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每人为1.92万元,其中用于矫治手术救助1万元、矫形器装配1200元、术后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4个月。肢体功能障碍康复训练救助标准每人为2.12万元,其中矫形器装配1200元,机构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
  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标准为机构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送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