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董小瑛 记者 刘西英)“七五”普法以来,宝塔区牢固树立“市区一体”的普法观念,牢牢抓住“六个重点”,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努力营造健康、公正、有序、诚信的法治环境,使全区的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多年来,该区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习不少于4次。区人大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2016年以来已组织89人参加考试。区纪委在干部提拔任用前实行廉政考试。区委党校加强领导干部党性、法治培训,2016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20余期,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坚持领导干部考试制度,区委组织部、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人社局组织全区78个公务员单位1467人参加全省《宪法》《公务员法》学习考试活动,考试合格率达94.75%。该区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制度,政府法制办每年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及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进行培训,2016年以来已培训484人次。区委法治办根据不同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内容分别命题,逐年、分批对行政执法单位参与业务执法的干部职工进行学法用法考试,2016年组织区食药局11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学法用法考试。各行政执法单位每年组织系统内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考试,以考促学,进一步提高了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干部职工的综合法律素质。在以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重点,推进依法育人方面,全区各学校都将“七五”普法教育读本纳入了学校教学计划,建立了法治副校长制度,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在中小学开展了依法治校、“平安校园”创建等活动,初步构建起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新机制。据统计,两年多来,全区共举办各类法律进校园活动700余场次。
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该区司法部门立足农村实际,利用乡镇集市、各类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律师、公证员、法治宣传志愿者、人民调解员进行现场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先后在全区370个村(社区)全面推行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了“两个三”工作机制的有效推进。目前已制作法律援助卡、法律服务卡和普法菜单卡4万余份,下发到全区153个村(社区),切实解决了偏远村委、村民和不会用智能手机群众用法找谁的问题。2017年5月3日,利用农历四月八太和山庙会,该区开创了全市法律宣传进道观的先河,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突显。
为深入推进专业性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2016年,该区下发了《宝塔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涉及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要求各执法单位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对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开展业务普法宣传,在执法过程和业务培训中强化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普法效果,努力构建全区大普法格局。下发了《宝塔区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要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2016年以来,全区各行政执法、服务单位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00余次,依法执法活动2300余次。依托各级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2448起,调解成功2358起,调解成功率为96%以上,履行2358起,履行率为100%,为全区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多年扎实有效的普法工作,为宝塔区赢得了众多荣誉。2014年4月,宝塔区荣获“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荣誉称号。2015年3月宝塔区被全国普法办评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6年5月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评为“2011-2015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2018年6月5日又被全国普法办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