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脱贫攻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是财政部门应尽的职责。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扎实履行资金保障和管理职责,推进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开展。
预算安排中,该局坚持把扶贫资金作为财政预算的首要保障任务,年初预算时,在足额落实事关贫困人口教育、医疗及社会保障等政策性配套资金1.21亿元外,还高标准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3.12亿元,较上年增长30%,较中省规定高出10个百分点。预算执行中,针对全市今年计划实现整体脱贫的实际,坚持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通过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倾斜安排等方式,新增安排财政专项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扶贫资金2.08亿元。今年,市级除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政策配套外,对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投入已达5.2亿元。
改革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县区、资金切块下达县区,增强了县区对资金安排的自主分配权。坚持投入向贫困县、贫困人口和产业发展倾斜,今年市级在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优先对延川、宜川两个摘帽县各倾斜支持8000万元,连同去年的倾斜支持,市级已对延长、延川、宜川3个国定贫困县各倾斜支持9000万元;其次,坚持按贫困人口权重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通过项目备案方式约束县区将各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的60%以上用于发展产业。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今年3个国定贫困县已整合涉农资金11.2亿元,较上年增加4.4亿元,整合资金投入产业的平均占比达到61.5%。支持实施“三变”改革和资产收益扶贫,允许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农业产业等能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领域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使贫困村和贫困户可依托股权收益获得稳定收入,较好地带动了贫困村发展和贫困户增收。采用财政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参与苹果产业后整理,去年以来,市级财政已安排后整理资金9400万元,支持建成了56条选果线、10.97万吨冷(气)库、119个苹果专卖店,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3亿元以上。参与苹果产业后整理的企业、合作社,还通过免费分拣、贮藏苹果以及提供务工岗位等措施,帮助涉果贫困户增加收入,为贫困户稳定脱贫提供了有力支撑。
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建立扶贫资金预算下达和支出旬报统计制度,促进预算及早下达、项目加快实施、资金及时支付,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今年市级对中省专项扶贫资金的下达时限从省级成文之日算起均没有超过5个工作日,市级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在人大通过60日内全部下达,新增债券资金在人大通过后次日就下达县区。5月份以来,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平均支出进度总体上均超过序时支出进度,截至9月30日,县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全部达到序时进度,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为79.97%,超序时进度5个百分点,最高的黄陵县已达到95.36%,超序时进度20个百分点,3个国定贫困县涉农整合资金支出进度为76.25%,总体也超过序时进度。强化对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合规性审查,会同市扶贫局到3个贫困县实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县上高质量完善了年中调整实施方案,及时完成了省级报备工作。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今年组织专业人员对县区2017年-2018年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系统检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县区扶贫预算安排、资金下达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先后制定了《2017年度脱贫攻坚涉及财政问题整改方案》《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的整改方案》和《关于强化措施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整改任务的通知》,对整改工作予以周密安排。尤其是市级坚持着力长效机制建立,围绕指导县区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出台了《关于规范实施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整合要求、整合范围、整合原则、方案编制及落地等要求;围绕规范使用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出台了《关于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政策依据、操作规程;围绕落实好扶贫资金投资形成的公共产品的管理维护责任,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扶贫等支农资金投资形成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要及时做好资产验收、资产确权和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全面、扎实、细致地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扶贫资金管理,市级财政2017年度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也得到了省级检查组的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