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江西省赣州市大力营造见贤思齐、向善向上的文明乡风,赣南红土地上焕发出乡村文明新气象。江西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移风易俗电话调查结果显示,赣州市乡风文明行动的支持率、满意率分别达93%、87%。(《光明日报》)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目标。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既离不开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等“硬环境”,也需要乡风文明、民风淳朴、环境优美等“软环境”。可以说,二者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中的作用同等重要,不可偏废。既然如此,那么各地在乡风文明行动中,就要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凝聚起全民“最大公约数”。
乡风文明行动是破除陈规旧俗、形成乡村社会新风尚的重要抓手。众所周知,在不少地方农村,由于受封建思想的长期束缚与影响,至今依然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索要“天价彩礼”、相互攀比、铺张浪费、摸牌赌博等陈规陋习和不正之风。对此,尽管不少地方已意识到其危害性,并开始着手治理,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面对这些长期日积月累形成的“顽疾”,如果没有有效的举措和手段,是很难彻底铲除和扭转的。应该说,江西赣州等一些地方有针对性地开展乡风文明行动,以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倡导乡风文明为重要抓手,通过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等举措,不仅破除乡村久难根治的陈规旧俗,而且推动形成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等许多乡风文明新风尚。
乡风文明行动是激发乡村活力、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精神动力。综观不少地方农村之所以贫困,农民精神面貌之所以颓废,关键是他们对脱贫缺乏足够信心,对发展缺乏坚强斗志。而赣州开展的乡风文明行动,通过组织评选“身边好人”“新乡贤”“好婆婆”“好媳妇”等活动,不仅营造了崇德向善、向上向善的浓厚社会氛围,引导更多的人见贤思齐,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而且极大地激发了乡村内生动力,提振了乡村群众的精气神,为乡村振兴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正是因为乡风文明行动破除了陈规旧俗,激发了乡村活力,广大农村群众才会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只有全民参与,在全社会凝聚起“最大公约数”,才能够形成乡风文明行动的强大合力,早日实现乡村振兴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