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期性:高血压是一种原因不清楚的慢性疾病,降压治疗只是一种对症处理,它只能减少高血压对人体的损害,因此需要长期降压治疗,而一旦确诊为高血压,患者则须终身服药。
2.个体性: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药物有效性和耐受性以及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兼顾患者经济条件及个人意愿,建议患者选择适合的降压药物。
3.综合性:应考虑到患者的年龄、性别、职业、生活习惯,特别是患者患有多种疾病等因素,建议患者选择一药多治,可兼顾多病。
4.小剂量开始:患者初始治疗时通常采用较小的有效制剂量,之后根据需要可逐步增加剂量。
5.选择长效制剂:患者尽可能使用有持续24小时降压作用的长效药物且每天给药1次,这样可减少血压波动,从而有效控制夜间血压与晨峰血压,达到平稳控制血压的目的,可更有效地预防心脑血管并发症。
6.联合用药:患者在制剂量单药治疗效果不满意时,可以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降压药物联合治疗,这样可增加降压效果又不增加不良反应。一般情况下,2级以上高血压患者常需要联合治疗。对收缩压≥160毫米汞柱、舒张压≥100毫米汞柱或高出目标血压20/10毫米汞柱或高危及以上患者,起始即可采用小剂量两种药物联合治疗或用固定复方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