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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市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了有效遏制并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全力保障我市城市建设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规〔2016〕14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10月8日开始,在市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清理整治“两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任务:“清零”存量违法建设,严控新增“两违”行为,切实规范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改善城市建设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集中清理整治2016年以来宝塔区、延安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1.2016年1月1日以来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或超越审批内容、改变用地性质,非法占用土地、非法交易土地,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行为。
  2.2016年1月1日以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3.2016年1月1日以来未办理房产预售许可证,擅自进行销售的房产项目。
  4.2016年1月1日以来欠缴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等有关规费的项目。
  2016年1月1日以前未结案的“两违”项目继续由市城改办等部门负责做好处理工作。
  三、整治时限及步骤: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自2018年10月8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共分调查摸底、梳理认定、清理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四、整治工作纪律:
  1.严查重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两违”案件坚决公开、公正查处;对顶风“两违”的,坚决做到“冒头就打、发现即拆”,绝不姑息。
  2.严肃问责。各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各级干部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弄虚作假、参与说情、阻挠整治行动的,要严肃查处;对煽动闹事、以身试法的,要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共同营造土地管理和城市建设良好秩序。
  监督举报电话:0911-2707720
  监督举报信箱: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延安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