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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无偿献血新政
献血者本人五年内可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
  本报讯(记者 李星棋)日前,我市出台了《延安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报工作,同时,献血者本人五年内可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五年内可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据了解,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延安实际制定了新的《延安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0月27日开始实施。《办法》就无偿献血相关主体责任、延长献血者年龄上限、献血鼓励政策、血费报销办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对于普通市民无偿献血行为,《办法》也有了新的规定。对于既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献血年龄可由之前的55周岁延长至60周岁;无偿献血者配偶的父母纳入了直系亲属血费报销范围;献血者本人五年内可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五年内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量累计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政府将定期每两年一次,对无偿献血个人及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以此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此外,目前我市第一批开展血费直报的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延安市人民医院、延安市中医医院和各县人民医院等22家医院已全部完成软硬件安装、调试工作,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报工作已经开始。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在本市医疗机构或异地临床用血出院医保结算后,可持本人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就医单位出具的出院结算发票、病例首页复印件、临时医嘱复印件和关系有效证件,在就诊的医疗机构予以直接核销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