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房佳)为更好地推动《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11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特邀延安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刘向林教授,对《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进行专题培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东平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室、委、处,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工委、林业局、退耕还林办、森林公安局相关同志参加培训。
《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是我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破解退耕还林成果保护难题制定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培训会上,刘向林教授从条例制定的意义、立法理念、过程、适用范围、主要原则等方面,对《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作了精彩、生动的辅导。讲座内容翔实,通俗易懂,既全面系统,又重点突出,让与会人员对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为下一步认真贯彻实施该条例、依法履行职责开拓了路径,理清了思路。
会后,参加培训的同志纷纷表示,将认真领会、深入思考、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的实质,努力把辅导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积极推动我市退耕还林工作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