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实施启动仪式举行
  本报讯(记者 房佳)11月22日上午,《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在市区凤凰广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靖江出席仪式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吴铁出席仪式。市委常委、副市长孙矿玲出席仪式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东平主持仪式。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郭光辉介绍《条例》制定情况。市林业局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条例》作了发言。
  姚靖江指出,《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延安人民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一年多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立足市情、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起草工作,并经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姚靖江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入学习宣传。要准确领会《条例》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落实各级林政部门的主体责任,夯实市县乡村管理人员的职责,严格执行《条例》,使法律落地生根、掷地有声。同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强化对《条例》的依法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条例》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构筑《条例》实施的坚强保障。
  孙矿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要将《条例》的学习列入今年的工作计划,特别是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执法部门,要把《条例》的学习作为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内容,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启动仪式上,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了《条例》文本和相关宣传资料,并接受市民咨询,开展宣讲解答活动,带动市民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