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融资难问题,近日,市财政出台了《关于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的十一条意见》,利用市担保公司的放大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服务民营经济。
该《意见》主要包括优化授信政策、降低融资费用、提高服务质效、开展业务创新四部分,着重从简化担保流程、降低担保费用、扩大抵质押范围、强化对企业的服务等方面发力,同时,从多方拓展融资渠道,开发和完善担保公司“惠民保”“税易保”“支农保”等特色业务产品,在便捷融资、用款周期、还款方式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对民营企业的服务。
该《意见》实施后,民营企业获得贷款担保的门槛将明显降低:申请资料从原来的11类缩减至5类,受理及审批流程从原来的30个工作日降至10个工作日,民营企业中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并对苹果后整理企业免收担保费,同时还可享受到担保公司“保姆式”的优质服务。
该《意见》的出台,进一步为民营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稳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