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鹏 通讯员 郝扬)我市在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的“宝塔区柳林镇山狼岔、王家沟、孔家沟、太春沟、南三十铺村内大量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重污染环境”的案件后,迅速将案件转给宝塔区。宝塔区及时清理了30余吨垃圾。
经查,该案件已经在陕西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反映过。该区域已于10月30日前清理完毕。11月13日,经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未发现山狼岔、南三十里铺村、王家沟内倾倒掩埋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孔家沟村、太春沟村区域道路两侧确实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倾倒现象,垃圾主要是夜晚偷倒所致,来源无法查清。
宝塔区柳林镇政府责成二十里铺村太春沟村民小组组长负责对太春沟沿线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孔家沟村新茂台小组沿线垃圾由新茂台小组组长负责进行清理,两个村组共清理生活垃圾22吨,已全部清运至延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清理建筑垃圾共计12吨,已全部清理到位。
从11月13日起,宝塔区柳林镇加大对辖区内乱倾倒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安防措施严查垃圾偷倒行为。目前,反映所涉及的5个村组监控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毕。市城管局要求宝塔区柳林镇政府牵头,严格按照《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废弃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施工单位应当向市容市貌主管部门申报处理方案,并按照市容市貌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和处理场所自行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清运”的规定。监督五个村组规范垃圾清运,与专业环卫保洁公司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一旦发现倾倒垃圾的行为,宝塔区柳林城管执法中队将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