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延川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全力推动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创新发展驱动不足、经济综合实力不强、党的建设还有薄弱环节等问题。这些问题,看似是工作层面的问题,但追根溯源是干部思路不宽、举措不多、作风不硬的问题。干部是干事创业的决定因素。我们必须全面落实好新修订的“三项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为延川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奋力推进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落实鼓励激励机制,让想干事者有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激励干部作为,拿出一些专门的举措来,让改革者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延川作为革命老区县、国定贫困县,要实现整体脱贫摘帽,与全国同步够格迈入小康社会,面临着许多实际困难。在这个时期,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大批懂规矩、想干事、有担当、善攻坚的好干部。但目前有的干部狭隘地认为为官风险越来越大,思想消极懈怠,工作劲头下降,得过且过,庸碌无为。新修订的鼓励激励机制提出现金奖励“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第一名和首次进入‘十强县’‘五强区’的县区”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优秀单位”、干部选拔重用向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和个人倾斜等一系列新的激励举措,切实强化了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的鲜明导向。为此,我们要围绕落实新修订的鼓励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干部目标管理与岗位责任考核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与经常考核实施办法、党政干部激励暂行规定等相关配套制度,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全面优化评价标准,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突出的干部,该表彰的表彰,该奖励的奖励,该重用的重用,从而激励全县各级党政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为延川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追赶超越增添新动力。
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让能干事者有舞台。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但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一些领导干部求稳怕乱、按部就班、束手束脚,不敢大胆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究其根源,主要是领导干部在改革中的保护机制缺位。新修订的容错纠错机制把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纪相结合,正确处理执行政策、严明纪律与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的关系,真正为改革创新者容错、为干事创业者容错、为务实肯干者容错,给干事创业者上“意外险”,系“安全带”。为此,我们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进一步明确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建立容错免责实施办法,引导广大干部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主动化解矛盾、在急难险重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引导广大干部在产业开发、项目建设、服务群众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努力为勇于担当、踏实干事的干部鼓劲撑腰。
落实能上能下机制,让不干事者腾位子。“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当前,延川的发展受到中省市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我们将按照既定的思路,抢抓机遇,埋头苦干。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城镇化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有一支团结干事的领导干部队伍作支撑、作保障。但当前个别领导干部抱着“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错误思想,精神懈怠;有些领导干部面对反腐败高压态势,顾虑重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新修订的能上能下机制聚焦党政领导干部错误思潮,聚焦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等突出问题,划出“下”的硬杠杠,明确“下”的环节和程序,全力激发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让优秀干部“上得去”、不作为的干部“下得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我们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能上能下机制,完善不胜任现职科级领导干部暂行管理办法和科级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一个意见”的配套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运用“四个三”创新载体进一步落实“三项机制”的实施办法,做到让平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努力为延川追赶超越增添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