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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
  本报讯(记者 叶四青)记者在1月23日举行的“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6.9%;城乡居民统筹区域内政策性报销比例达到77.4%,高于计划指标4.4个百分点;全市未发生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极端事件,有力促进了社会民生事业发展。
   稳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
  “关注延安市医保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以后,就可以把社保卡、医保卡与手机绑定,在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消费时直接用手机扫码消费,不需要随身携带社保卡和医保卡。这在全省应该是率先实现的。”市医疗保险经办处主任马增原表示,在医保便民服务方面,2018年,延安实现了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全国范围内的异地就医结算,成为省内最早实现异地结算的地市。
  在社会保障方面,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取消了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各病种的起付线,建立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将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2万元降低到1万元,将封顶线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据了解,我市稳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18年调整后达到148元/月/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实现了14连涨,达到目前人均2449元/月。工伤保险待遇中伤残职工待遇标准人均月增加了170元,生活护理费最高调整为每人每月2810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分别调整提高到二类工资区1422元/月,三类工资区1332元/月。
  2019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使全年参加基本医保22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93万人以上,同时,加强医保健康扶贫政策落实,确保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
  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在稳定就业方面,2018年投入使用就业专项资金1.59亿元,重点围绕全市就业扶贫工作,采取了抓培训、抓创业、抓劳务输出、抓特岗兜底四项举措加以推动落实。
  2018年,市、县(区)共开设了汽车驾驶、果树栽种、大棚蔬菜等11个技能培训专业,5882名贫困劳动力参加了培训,培训后实现就业3058人,贫困劳动力除免费参加培训外,给予每月600元生活补助。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就业扶贫基地77个,吸纳就业4500多人,其中吸纳贫困劳动力1496人。同时,积极与江苏无锡市开展劳务协作,与广州、深圳、佛山、河源等市签订了劳务协作协议,组织各类就业招聘会30余场,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8754人。
  在创业上,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简化程序,优先审核,全年为854名贫困劳动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00多万元。目前全市通过公益专岗、特设公益性岗位和一般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贫困劳动力11000多人,通过就业扶贫公益岗位兜底安置,实现了贫困家庭经营性收入低、长效产业暂时无法见效且无法转移就业的贫困户至少有1人就业的工作目标。
  市就业服务处主任李驿锋介绍,2019年我市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他解释道,结合延安的具体情况,实现“高质量就业”,就要在就业稳定性、待遇环境、推动贫困劳动力家门口就业上下功夫,让群众以创业就业促进生活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