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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聚焦产业发展全面落实扶贫资金保障职责
本报记者 刘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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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长、延川、宜川共整合涉农资金11.3亿元,较2017年增加4.5亿元。
  ■2018年5月以来,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总体均达到序时支出进度,全年支出达97%,超过省级考核指标5个百分点。
  2018年,市财政局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位政治任务,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有效开展。市县财政坚持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共投入扶贫资金10.7亿元,其中市本级投入5.2亿元。坚持资金向脱贫“摘帽”县倾斜,市本级共安排延川、宜川扶贫资金2.3亿元,占到资金总量的45%。坚持聚焦产业发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的60%以上用于贫困人口发展产业。
  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实地深入延长、延川、宜川3个整合试点县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修改意见,指导提高方案编制质量,着力实现因需而整、应整尽整。2018年,3个县共整合涉农资金11.3亿元,较2017年增加4.5亿元。
  同时,持续加强扶贫资金日常监管,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2018年市级对中省专项扶贫资金的下达时限从省级成文之日算起均未超过5个工作日,市级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在人大通过60日内全部下达,新增债券资金在人大通过后次日就下达县区。持续实行旬报动态统计制度,坚持预算安排与执行并重,按旬统计县区资金拨付及支出情况,动态监督县区支出进度。针对统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电话和短信督促、县级干部包抓县区督促、实地督查和通报等方式,督促县区切实加快预算下达和执行。2018年5月以来,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总体均达到序时支出进度,全年支出达97%,超过省级考核指标5个百分点。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组织专业人员对县区2017年-2018年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系统检查,较为全面地掌握和了解县区扶贫预算安排、资金下达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除按要求公开市级投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外,还把公告公示纳入对县区扶贫资金和项目的检查范围,落实专人定期上网查看,督促县区落实公开责任。
  在具体问题整改中,市财政局坚持落实落细整改措施、在日常管理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机制上出实招的原则,围绕资金精准投入、安全高效使用,从市、县财政两个层面和财政内外两个方面共同着力。市级坚持着力长效机制建立,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实施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对扶贫等支农资金投资形成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开展了财政脱贫攻坚“两对两补”工作,制定了《2018年财政脱贫攻坚“两对两补”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认真组织自查,按时扎实完成了整改工作任务。全面、扎实、细致的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扶贫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