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公众安全感达94.13%
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涉恶类犯罪团伙63个
本报讯(记者 延媛 杜音樵)2月22日,记者在延安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延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涉恶类犯罪团伙63个,在侦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19人,扣押、冻结资产2050余万元,扣押借据折款2.16亿元;累计批捕44件131人,起诉18件96人,判决4件35人。2018年全市刑事案件下降1.2%,治安案件下降7.1%,公众安全感达到94.13%,同比上升0.53%。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鲁志华介绍说,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印发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等四个工作方案,坚持传统媒体、新媒体和社会面同频共振,中省市主流媒体刊发稿件500余篇,各类新媒体发稿近2000件(次),张贴宣传海报、公告等60余万份,扫黑除恶知晓率达到89.99%。同时,出台了《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设立500万元举报奖励资金,共摸排收集黑恶线索1067件、查处570件;开通市公安局局长微信二维码举报“直通车”,收到线索718条,322条有效线索全部批转核查,由此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抓获涉案人员55人,破获案件28起。并健全完善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对每起黑恶案件“保护伞”查处情况“签字背书”,并随案卷一同流转。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02件125人,查处“保护伞”问题3件5人。
除此之外,在案件查办方面,各级政法委建立了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对重大案件适时研判;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了多警种协作机制和专案侦办等制度,对群众举报线索严格执行“三有一无”认定和“三长签字”,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组建专案组侦办;检察机关、法院系统通过推行“三个一律”制度、“五定一包”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市“扫黑”、县区“除恶”、乡镇“治乱”清零目标全部完成。并坚持把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建设作为扫黑除恶基础性工作,在商场市场、项目工地、学校医院、村组社区等19个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十个没有”平安建设活动,全市累计创建平安村组社区等平安示范点3323个,进一步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