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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统筹解决延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决定
(2019年3月26日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9年1月18日,在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刘晓茹等23名代表和高延军等14名代表分别提出了《关于统筹解决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议案》《关于缓解我市交通拥堵的议案》,大会主席团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将两件议案合并处理,闭会后交由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负责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先后组织专家和相关专业人员展开深入调研,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充分集思广益,广泛汇集民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延安实际,现就统筹解决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增强统筹解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用延安精神建设延安,城市建设步伐逐年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道路交通设施得到很大改善。但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仍与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与持续升温的干部培训和红色旅游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与市民群众通畅出行的生活需求不相适应。延安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已成为市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制约,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1.统筹解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已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要把统筹解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作为最大的民生实事来抓,合民情、顺民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2.统筹解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是改善城市形象、构建宜业宜居宜游城市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市机动车增长率远远高于交通设施建设的增长率,交通供给与需求矛盾突出,道路资源严重短缺。统筹解决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对于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旅游环境、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增强城市的承载力和吸引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统筹解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城市化的发展,要求要有完善便捷的交通设施、交通工具和交通服务。必须以全局的、长远的眼光审视延安城市发展阶段特征,准确把握中心城区发展定位,统筹解决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加快建设快捷的综合交通体系、完善的交通管理体系,尽快完善城市功能。
  二、统筹解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4.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建设快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和科学完善的交通管理体系,补齐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管理短板,切实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突出问题,着力创建文明、畅通、有序、安全、绿色的城市交通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5.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引领、适度超前;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坚持合理布局、衔接畅通;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发展;坚持保护环境、美化城市;坚持强化执法、文明管理。
  6.总体目标。远期目标,建设与延安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快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和科学完善的交通管理体系,城市交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效能化水平显著提升。近期目标,在2~3年内,实现中心城区道路设施明显改善,交通运行畅通有序,交通管理科学规范,交通拥堵有效缓解。
  三、统筹解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工作重点
  7.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坚持“建设新区、疏解老城、保护圣地”空间发展战略,依据我市“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定位,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修订完善《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延安市城市“双修”规划》,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规划》,科学推进“多规合一”,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8.加快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按照“过境分流、组团畅达、两岸双行、沟道环通、人车分流、增加密度”的总体思路,明确轻重缓急,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拓宽、改造、新建道路、公交港湾和过街基础设施,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优化路网结构,不断提高通行能力。建立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协调机制,切实恢复中心城区高层建筑地下停车场功能,积极开发建设立体停车场,规范管理街区临时停车场所,科学设置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非机动车隔离护栏,进一步完善交通配套设施。
  9.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坚持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加大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力度,科学编制公共交通运行方案,完善公交站、公交港湾和换乘点规划建设,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动态调整公交车班次,提高公交线路的连通性与可达性,切实提升公共交通运输效能。对核心区公交票价给予调减,鼓励优先乘坐公交,减少私家车辆出行。
  10.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大数据平台功能,综合运用公安、交警、城管等数字管理资源,切实提高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实时监控各区域道路交通运行状态,及时调度提升交通运行效能,缓拥堵、保畅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盘活现有停车设施,适当提高核心区停车位收费标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着力整治车辆、行人乱停、乱行现象,大力倡导文明出行。
   四、统筹解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保障措施
  1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部门联动、高效运行”的原则,市人民政府牵头抓总,相关责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全力推进解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把统筹解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兑现奖惩。
  12.加大资金投入。深入研究国家有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双修”、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等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省项目和资金支持。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和环线建设融资模式,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中心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3.动员全民参与。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围绕城市治堵、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等主题,策划开展针对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增强交通法制意识、文明意识,自觉投身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整治活动。有关解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重大决策、重要法规政策的制定,要逐步引入公众听证制度,进一步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度。
  五、加强对本《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14.强化依法监督。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决定》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认真研究解决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要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约谈等形式,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工作的依法监督,保证本《决定》顺利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