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追思故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化殡葬改革,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根据中、省、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改变祭扫方式。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殡葬政策法规,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严禁驾公车扫墓。主动采用鲜花祭祀、踏青遥祭、植树纪念、家庭追思和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参与集体公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精神传承追思。
二、深入移风易俗。禁止在街道、广场、社区、河道等公共场所和林区、景区等非指定区域抛撒冥币纸钱、焚烧祭品、燃放鞭炮等行为;反对丧事大操大办,禁止扬幡招魂、焚烧纸扎、沿街游丧等行为,倡导3日出殡,自觉抵制丧葬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用实际行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三、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按照《延安市人民政府冬春季林区野外用火戒严命令》的有关规定,细化完善预案,把各项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禁止在坟山墓地焚烧祭品,切实防范因祭扫而引发的森林火灾。殡仪馆和各公墓等主要祭扫场所要切实落实好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丰富服务内容,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文明祭扫活动,从根本上控制火灾的发生,确保安全、文明、环保祭扫。
四、强化市场监管。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行为,指导未经登记注册销售殡葬用品的商铺办理相关登记,切实维护殡葬用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五、加大巡查力度。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环保部门要坚决取缔流动摊贩售卖纸品等殡葬用品;巡查、劝导、制止在城区道路等公共场所焚烧、抛撒纸钱祭品行为,做好清扫保洁工作。
六、强化宣传防范。民政殡葬部门要广泛宣传中、省、市殡葬法规政策,加强对烈士陵园、殡仪馆、公墓等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督促、指导做好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接待工作,控制祭扫群众聚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七、确保交通安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疏导交通,保证祭扫场所道路畅通。今年清明节的祭扫高峰时段预计在3月30日至4月5日,请广大市民尽量避开祭扫高峰期,错峰祭扫,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少驾或不驾车祭扫,避免交通拥堵,确保出行安全。
特此公告
延安市委文明办延安市民政局
延安市公安局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延安市林业局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调单位:延安市殡葬管理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