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严明纪律,日前,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志丹县政协原主席刘世贵长期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1997年11月至2006年9月刘世贵担任志丹县政协主席,2006年9月其退休后,仍长期违规占用办公室,直至2018年12月22日才予以腾退。2016年8月刘世贵在担任志丹县慈善协会会长期间,又将志丹县政府办给志丹县慈善协会协调的一间办公室作为临时办公室使用,2019年1月6日才予以腾退。2019年3月,刘世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子长县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拓永红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及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9月,拓永红违规给单位20名干部职工(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加班补助共计6000元;2015年10月,为自家私车报销燃油费600元。2019年1月15日,拓永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黄龙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刘春生等人违规报销费用和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8月,刘春生违规批准报销欢送实习大学生餐费226元,2014年12月违规报销欢送退休职工餐费796元,以上两项共计1022元;2015年5月,刘春生、刘新龙、王晓莉三人去广州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不按规定返程绕道广西桂林,并报销桂林至西安的机票,合计1470元。2019年2月14日,刘春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新龙、王晓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富县张村驿法庭庭长乔喜林超标准接待问题。乔喜林在担任富县张村驿法庭庭长期间,于2014年、2015年先后5次超出接待标准共计988.03元,违规购买酒水712元,以上两项合计1700.03元。2019年3月18日,乔喜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甘泉县王庄村董庄村民小组长方玉军违规收取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方玉军在本村土地平整期间,违规收受施工方礼金2000元,“1935”隋唐玉液酒一箱。2019年2月3日,方玉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品、礼金被收缴。
6.黄陵县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李黔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2月26日、2015年1月25日,李黔先后两次驾驶公务车辆从黄陵到西安办私事,并在单位账务上报销费用360元。2018年12月14日,李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以上通报的6起典型问题,再次表明“四风”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全市党员干部都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上来,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松劲、不停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履职尽责,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露头就打,时刻防范;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不懈,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