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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道街景观环境整治项目(奥特段)被征收人冯海梅(冯海成为共有产权人)、陈鹏应(产权人李爱珍已去世,陈鹏应系李爱珍儿子)、刘江、李喻、李建安、张琴、吴宝成、蔺卫芳(奥特商城第一层92号)、蔺卫芳(奥特商城第一层93号)、张星、张磊、杜宏斌(奥特商城第一层104号)、牛桂兰、李延峰、白静(奥特商城第一层1号厕所)、白雪(奥特商城第一层2号厕所)、景雨晨、白静(奥特商城第一层北段楼梯间)、白雪(奥特商城第一层南段楼梯间)、延安市合作综合公司(奥特商城第一层2号、3号、4号)、杜宏斌(奥特商城第一层11号)、延安市合作综合公司(奥特商城第一层40号-)、郭汝珍、张海云(鲁清莲已去世,张海云系鲁清莲儿子)、延安市合作综合公司(奥特商城第一层69号、70号、140号、141号、142号)、郭媛、刘进杰(奥特商城第一层95号)、常雪莉、赵国珍(奥特商城第一层107号)、赵国珍(奥特商城第一层120号)、张海军、孙鹤、刘进杰(奥特商城第一层133号)、李树兰、贾芳芳、任桂英(奥特商城第一层1号)、高保、苏杰、惠生莲、李长才、陈发林、高立昌、贺树高、郭媛、李考亮、冯智亮、陈景智、李爱珍、白学发、张海军(奥特商城第一层21号)、师兰花、张利军、钟宏斌、高维亮、王永正、艾丕斌、李锦秀、杨志荣、杨存习、李宏胜、王建国、王保国、万山银、谢景安、杨志远、贺树荣、李万发、延安市饮食公司(奥特商城第一层40号+)、赵德海、王兰智、张海军(奥特商城第一层44号)、谢银峰、李延峰、解小玲、任桂英(奥特商城第一层50号)、冯文高、张玲、高景彪、高田有(奥特商城第一层54号)、陈敬轩(奥特商城第一层56号)、陈敬轩(奥特商城第一层57号)、郝宝明、高田有(奥特商城第一层60号)、惠生莲、张应山、李安国、张志义、曹怀满、延安市合作综合公司(奥特商城第一层71号、72号、143号、144号)、凤凰纸花社、延安凤凰办木龙厂、王瑞(奥特商城第一层78号)、王瑞(奥特商城第一层79号)、刘桂月、张玲、杨敏、杨雯、解小玲、惠文彰、高合林、曹元宏、潘志杰、张惠军、高延忠、冯海忠、任秀莲、冯治清、钞卫东、窦树生、薛荣明、高立昌、李长才、张存明、李军荣、孙智泽、常征、陈宏恩、孙敬武、高敏等同志:
  二道街景观环境整治项目是我市确定的一项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府于2018年6月13日启动了房屋征收工作。市房屋征收局在实施房屋征收工作中,因以上被征收人拒不配合征收工作,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影响该项目的正常进行,延安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于2019年4月4日依法作出《关于二道街景观环境整治项目高合林、高延忠等被征收人房屋补偿的决定》(延政征发〔2019〕11号)。房屋征收部门在送达补偿决定过程中,因以上被征收人拒不配合,无法联系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补偿决定,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领取补偿决定,逾期则视为送达。
  领取地址:宝塔区长青路向阳沟口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政秘科
  联系电话:0911-2116817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