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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为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日前,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分别是:
  1.黄龙县崾崄乡原乡长章西杰、原副乡长肖博等人挪用以工代赈资金问题。2017年10月,崾崄乡在实施白城桥村生产桥维修以工代赈工程中,章西杰将以工代赈扶贫资金158000元用于其他一般性建设工程进行结算。同年该乡在农村危房改造中,章西杰安排分管副乡长肖博将白城桥村贺家沟小组任家政的危房改造资金14500元取走,用于支付实施的8户危改工程费用。任家政得知危改资金被取走后,多次到乡政府索要,章西杰两次假借他人名义共套取5000元民政救济金补偿给任家政。另查明,黄龙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王萍、干部丁震在危房危窑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未调查核实,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任家政认定为危改户。2019年2月,章西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萍、丁震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黄陵县双龙镇杜洛尾行政村村委会主任、畜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姚安安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7年3月28日,黄陵县老区办向双龙镇杜洛尾村下拨了1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用于支持该村渔业和山楂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同年6月9日,杜洛尾村将1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转入该村专业合作社账户,7月10日,姚安安私自决定将其中15970元扶贫资金转入黄陵县锐创广告公司用于支付牌匾制作费。2019年3月,姚安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延川县大禹街道石克行政村党支部书记郝飞云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石克行政村分给郝家山自然村扶贫资金57000元用于扶贫产业户购买耕地机。郝飞云为村上购买了耕地机21台,共花费54600元,将剩余的2400元用于购买红枣专用肥24袋,并分给了3户非贫困户村民。2019年3月,郝飞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子长县李家岔镇徐家砭行政村会计李耀国扶贫工作不作为问题。2018年4月、10月,徐家砭村贫困户李月红先后两次到村上申报扶贫小额贷款手续,李耀国作为村上负责扶贫小额贷款的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拒绝为符合申报条件的李月红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李月红由于资金短缺无法扩大养殖业规模。2019年3月,李耀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富县茶坊街道西沟门村党支部书记李成玉、村委会主任贺建龙扶贫工作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5月12日,李成玉、贺建龙在组织填写本村精准扶贫户短期产业发展计划征询表时,为应付检查,在没有入户征询贫困户意见、不顾贫困户个人意愿的情况下,根据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填写了征询表并代替贫困户签字。2019年1月,李成玉、贺建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的查处,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对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必须严肃查处问责,持续警示威慑。
  当前,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已全面进入整改阶段,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以坚决的态度、强烈的担当、有力的举措,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与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问题导向,高度关注影响工程项目推进、扶贫资金使用等重点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上推下卸、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已有成果、更好落实扶贫政策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