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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收集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厉打击金融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全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延安市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收集全市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1.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发放贷款的违法行为。
  2.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3.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非法抵押贷款业务。4.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行为。
  5.非法从事“校园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
  6.非法进行高利放贷,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
  7.制造谣言、制造恐慌,煽动群众到银行挤兑,以及寻衅滋事、非法聚众冲击金融机构。
  8.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参与成员或实际控制人非法设立的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的公司或机构。
  9.有组织进行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费。
  10.非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组织实施金融诈骗。11.金融系统党员干部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
   二、举报说明
  1.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进一步调查取证和移交线索;
  3.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移送公安、纪检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抵制高利诱惑,依法开展投融资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做到不惧怕黑恶势力,不接受、不散播非法金融活动资讯信息,不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发现可疑线索,要及时咨询、举报。希望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我市金融领域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共建幸福和谐延安。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1-2169382(工作日)
  举报邮箱:18509111331@wo.cn
  信件邮寄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302室 
  

延安市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