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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工伤保险走进扶贫车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 王静)5月20日上午,由市人社局主办的“工伤保险走进扶贫车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广场举行。
  延安德耀文化旅游开发公司负责人白建国在活动当天拿到市人社局颁发的参保证书,他为公司的7名员工(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760.72元。白建国说,一年不高的保险花费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不仅大大减轻企业因工伤而引起的经济负担,也能有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中智西安经济技术合作延安分公司职工干小兰是扶贫车间工伤保险的受益者之一。2015年,她因工作不慎导致手臂截肢,之后产生的相关治疗费用合计报销6.75万元,经伤残鉴定后,又申领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7万元,并且从2016年10月起每月都能领取伤残津贴,两年多共领取伤残津贴9.75万元,之后的假肢费用等也都得到全额报销。干小兰心怀感恩地说:“由于自己无法工作,费用的报销、申领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家庭都是雪中送炭,让全家的生活得以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工伤保险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27.1万人,工伤保险基金结余2亿元,每年工伤保险基金大约为2000名因工伤残或者身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了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达1.4亿元,有力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目前,我市共建成扶贫车间34个,从业人员近15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37人,34个扶贫车间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只有2家。“发生工伤将造成沉痛的家庭负担,造成因伤致贫、因伤返贫。因此,保障扶贫车间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小鹏由衷地说。
  据悉,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以享受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工资福利、护理费用及一次性补助金等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