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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薪230万元不支付,延安中院法官悉心调解,为32位农民讨回工资——
拖欠了4年的血汗钱终于要回来了
  本报讯(记者 程浩楠 王强 通讯员 齐进飞)日前,延安中院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批劳动争议案件,为32名农民工“讨回”了拖欠4年的工资,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4年,上诉人某建筑公司承包了延安一文化旅游景区内的止滑桩和锚杆梁及毛石护坡和道路等工程,32位农民工2014年至2015年期间分别从事该工程的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灌等工作。后因拖欠涉案工人工资,40余名农民工分别向延安市宝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后,上诉人某建筑公司仍不服仲裁结果,遂诉至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用人单位仍不愿支付,上诉至延安中院。
  由于本案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高达230余万元,且该工程款涉及工人的工资,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延安中院高度重视,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农民工讨到血汗钱,该院第一时间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雷钧主持,协助审判团队进行庭外调解工作,倾听双方的不同意见,从情理与法理入手,明确指出上诉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侵害了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说明拒不给付工程款应负的法律责任。经过几次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达成后,在延安中院的督促下,上诉人在调解后的第二天即5月15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全部兑现了高达92万余元的工人工资。
  审理这批案件过程中,延安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了案件在审理阶段得到快速妥善化解,使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一致高度,获得了双方一致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