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博(左)上门为村民宣讲政策 本报记者 樊小帅 通讯员 张云鹏
2017年6月,洛川县司法局公证处公证员王明博被选派到凤栖街道办安民村担任第一书记。村民一脸疑惑:“怎么来了个公证员?”
在近两年的时间里,王明博和村干部一起为村民调解矛盾,帮村民解决难事,让村民知法懂法。他的身份也从一名公证员变成了“调解员”“服务员”“指导员”。
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安民村位于洛川县城东南1公里处,共有336户1045人,其中贫困人口12户31人。该村是全县有名的“是非村”“费干部村”。随着城中村改造、县城南拓、高铁建设等项目落地,发生过多起村民集体阻挠征地、拆迁事件,成了下派干部不愿意来,来了也待不长的村。驻村到任后,王明博通过向村“两委”班子成员了解情况、走访党员群众,逐步了解了矛盾纠纷的缘由。
2018年12月,村民李喜全承包了另一位村民王强的3亩土地,用于培育果园,期限为15年。由于丰园路南拓需要征收这3亩果园,两人起了争执,都认为赔偿款应该属于自己。为避免矛盾升级恶化,王明博积极奔走,两下说和进行调解。
通过调解,李喜全得到了剩余年限的承包款和果树赔偿款,王强得到了土地的赔偿款。“以前是我们太自私,光想着个人利益,经过王书记调解,我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李喜全不好意思地说道。
这样的调解不胜枚举,而在王明博一次次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安民村再未发生集体阻挠征地、拆迁事件,安民村的整体工作也从街道办的倒数上升到前列。
困难群众的“服务员” 在担任第一书记期间,村民的各种难题摆在王明博面前,等着他解决。
“我老婆瘫痪20多年了,一直要人照顾,我外出务工,她咋办?”“我从树上掉下来过,落下了病根,干不了活,如何脱贫?”“我现在没有安全住房,你能解决我的住房问题吗?”……
面对大家的难题,王明博没有回避,他常说:“要是大家自己都能想出办法,那组织还派我来干什么。”
经过1年多的协调联系和想方设法,王明博完成了对贫困户的承诺。贫困户王贵林被聘任为新210国道保洁员,月工资1250元,既能照顾在家瘫痪的老婆又能工作挣钱;贫困户王群明完成危房改造,新建平房56.4平方米;王春喜在邮政公司干保洁工作,月工资1580元;贫困户槐百权通过小额贷款借到3万元,购买了农用三轮车,通过跑运输年收入达到了2万元。
“来到村上,就要扑下身子实实在在地为村民做点事,事无巨细,让村民过上他们满意的生活。”王明博坚定地说。
群众普法的“指导员” 安民村村民大都以种地为生,法治意识较弱,村民遇到法律问题通常以非理性的方式解决,有时还会让问题更加复杂化。
“村民受教育程度不同,但不能就此认为他们不讲理,一定要加强宣传教育。”王明博说。他与村“两委”班子联合司法所成立了调解室,专程邀请援助中心专业律师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村民王和平夫妇的4个子女都已成家,共同承担了赡养父母的义务。老两口相继病故后留有房产3间,儿女们也因房产继承发生了争议。
由于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按照农村调解原则,认为女儿出嫁以后就没有继承权,应该归两个儿子。两个女儿不服,和村干部争吵不休,结果激化了4兄妹矛盾,即将对簿公堂。
王明博得知情况后,找到了当事人和村干部,耐心细致地讲解了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并对村干部的错误言行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反复做工作,4兄妹握手言和,一场风波终于平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