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后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 《人民法院报》记者 李阳 通讯员 惠兴文 薛芝
点睛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于1937年7月,1949年3月更名为陕甘宁边区人民法院,1950年1月撤销。13年间,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中,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党中央的支持和边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了一整套包括审判制度、审判方式、队伍建设、狱政管理等系统而全新的人民司法制度,审理了影响深远的“黄克功枪杀刘茜案”“刘巧儿婚姻纠纷案”等数以万计的刑事、民事案件,调解处理了大量民间纠纷,形成了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代表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奠定了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创造了中国革命史上辉煌的法治篇章。
5月,山区的早晨依旧微凉。晨雾还未散去,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旧县人民法庭庭长李剑就起床了。他简单扒了几口饭,穿上制服,出门往镇上走。
头天下午,李剑接到了镇和事佬调解室负责人白东明的电话,说有一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分歧较大,请他下村“说法”。
历史有时很相似。80多年前,正是在这片土地上,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艰苦卓绝的战争环境中,把党的群众路线运用于司法实践,形成了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代表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前行中的革命老区法院和发达地区法院一样,也经历着案件数急剧增加而审判力量不足的阵痛。当传统解纷方式遭遇现实挑战,当优良传统与时代精神交汇,老区法院如何坚守,又将焕发出怎样的活力?
感受群众路线在这里的传承和释放出的强大力量。
为民基因厚植
——走出乡村社会治理新路 从旧县镇法庭出来往西走,再拐上两个弯……这条路李剑每隔几天就会走上一遍。路途的终点是一幢白色小楼,门口挂着一块金色牌匾——和事佬调解室。
村干部“说理”,法官“说法”,一上午的工夫,接受调解的双方当事人就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
改革开放40年,我国基层治理已经步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但乡村仍然是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在李剑看来,以法治为原则,统领人情、伦理,才是化解乡村矛盾的正道。
近年来,洛川当地的案件类型不断发生着变化,民间借贷纠纷越来越多。“但一些涉及民风民俗的纠纷,光靠法官调解就不理想了。”李剑拿出手机,向记者展示他不久前通过“两说”调解的案子。
原告委托被告放羊,并约定三年后返还大小羊子共10只。但时限届满后,被告没有兑现约定。
“这个案子以农村风俗为主,如果鉴定并按法定程序解决,势必增加当事人诉累。”于是,李剑与和事佬调解室取得联系,最终圆满化解了纠纷。
采访中,李剑多次提到的“两说”,指的是富县人民法院在2012年探索形成的“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司法便民联动机制。
“我们每个村都有‘说事室’,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群众‘拉家常’,对村里的矛盾纠纷等进行民主协商解决。”白东明有着几十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在他看来,有些事光靠村里说还不行,需要法官下来当面“说法”。
密切联系群众是陕甘宁边区司法的基础。80年后的今天,行走在这片群山环绕的黄土地上,记者时时刻刻感受到,群众路线犹如强大的基因,早已植入了这座城市,并深深融入法院人的血液。
富县“两说”机制陈列馆里,有一条醒目的大事记时间轴,上面一笔笔记着这些年发生的“大事”:
2014年,“两说”机制在全国基层法院推广。
2015年、2016年、2018年,“两说”三次被写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富县调研时指出:这一机制非常好,是把村民自治与法治手段、法治思维相结合,把法律与道德相结合,把法律与乡规民约相结合的好做法,是在新形势下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继承和发展。
创新脚步不停
——司法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5月17日午后,阳光正好。一群年轻人站成两排,笑着在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广场前合影。
他们身后就是龙湾山。1937年7月,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13年间,8次搬迁,只有龙湾山旧址得以保存。龙湾山,因此有了法院山的不朽名号。
沿着崭新的石阶路蜿蜒而上,修复后的旧址出现在半山腰。50余孔窑洞记录了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十三年的峥嵘岁月和辉煌历史所留下的厚重印迹。
“边区法官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将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贯穿于司法实践,建立了一套系统而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为中国法治事业的接班人,我们有责任学习好、传承好。”这些年轻人是重庆大学法学院的青年学子,刚刚,他们参观了旧址。
诉讼与裁判形式的灵活多样性是陕甘宁边区司法工作的重要特点。诞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两说”机制也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说事”范围从矛盾纠纷拓宽到了农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多领域;“说法”主体从法官扩大到公安、检察、司法、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多行业;“两说”平台从“说事室”和法院拓展到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等多元化解纠纷各平台,有效解决一大批矛盾纠纷。
就是这一年多吧,在富县法院羊泉法庭当了六年庭长的王涛发现,通过“两说”平台,村委会找他“说法”的越来越少了。
作为10个村的联村法官,过去,找王涛“说法”的电话经常响个不停,“现在,半年也没几个。”
“司法工作不像当年那样简单,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打造基层群众用得上、离不开的法。”富县法院院长周民忠感慨地说。
当时间跨入21世纪,科技的发展不断给司法工作汇入新的力量。不同于马锡五当年“三根板凳一张桌”搭起来的法庭,延安市两级法院全部建成了现代化科技法庭,公众坐在家里便可“旁听”案件;登录诉讼服务网,案件办理进度一目了然;扫描二维码,执行案件信息随时随地可查……
循着马锡五的足迹,延安法院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路子。从“携卷下访”到“审判五进”,从便民诉讼在一线,查明案件在一线,化解纠纷在一线,改革发展在一线,争创一流在一线的“一线审判模式”到“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的“两说”机制……80多年间,“马锡五审判方式”不断得到继承和发扬,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焕发勃勃生机。
信念之树长青
——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形象 在马锡五住过的窑洞里,挂着一个咖啡色木质相框。里面是1943年2月3日,毛泽东为马锡五的亲笔题词“一刻也离不开群众”。
“只见公仆不见官。”今年83岁的党新社老人就是听着这样的话在边区高等法院长大的。他的父亲党鸿魁是陕甘宁边区时期模范典狱长、特等劳模。
“父亲对待犯人的孩子和我一样,让我们在一起玩,有我吃的就有他吃的。有一次,一个犯人逃跑了,没几天自己又跑回来了,哪有这样的事?”回忆儿时的光景,老人笑着抬高了声调。
孩提时代的党新社并不知道,那就是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时至今日,历久弥新。
“作为延安法院干警,必须带头把延安精神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传承好、弘扬好,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延安法院的形象,在各项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模范。”延安中院院长康天军说。
82年,29000多个日夜。一代代延安法院人,始终守护着这座珍贵的司法遗产,守护着中华民族优良司法传统的精神高地。
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康天军想了很多办法。
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27所高等院校在旧址共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实践基地”,为法律专业学生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实践教学创造便利。向全省、全国法院印发宣传资料,义务为3000余批8万多名干警培训承担联系协调、服务保障职责。
“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始终是人民司法的发展之基、力量之源,这一点不会改变。我们只有珍视传统,才能在复杂局面中把握正确方向、保持前进定力,不断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进步。”谈起对延安精神的传承,康天军总是滔滔不绝、充满激情。
他的办公室正对着法院山。寻窗而望,一座座古朴的窑洞,在郁郁葱葱的槐树林中若隐若现。
公平正义就像这平凡的法院山和平凡的窑洞一样,距离人们那么近,那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