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鹏 通讯员 冯雪)6月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了解到,今年高、中考期间,我市将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城区噪声扰民现象的实际情况,在6月3日至7月6日期间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进行严格控制。
据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市区、城镇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的单位,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下午15时)、夜间(晚22时至次日晨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在高、中考期间(6月6日至6月8日、7月3日至7月5日全天),位于各考点附近的建筑施工工地必须停止施工,违者除查封(扣押)噪声源设施外,按上限处罚;其他施工工地管制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午间、夜间建筑施工。
此外,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对超过国家噪声标准的娱乐场所,必须停止营业。虽达到国家标准,但对学生学习、休息及考试有干扰的娱乐场所,在高、中考期间必须停止午间、夜间营业。居民住宅区内及其附近的机械、修理、加工点、室内装潢等,在管制期间不得进行对周围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违者除查封(扣押)噪声源设施外,依法从严处理。商业经营活动中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对违反规定的高音广播喇叭实施强制拆除。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管制期间禁止使用影响考生复习、休息的超标噪声源。机动车辆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确因城市建设特需,必须在夜间运输装卸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渣的,应严格按照夜间施工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据了解,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将在高、中考前,对各考点周围的建筑施工工地及产生噪声扰民的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市民发现噪音污染可拨打以下电话号码进行举报。
宝塔区环境监察大队:0911-2319266,公安宝塔分局治安大队:0911-2315501,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0911-8819305,环境举报热线: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