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政 通讯员 贾旭渊 裴帆)6月5日,宝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由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延玲、孙红艳、孙彩彩、乔高玲四被告恶势力犯罪案件。市委政法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及部分媒体记者、商户、群众共100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近年来,被告人孙延玲、孙红艳、孙彩彩、乔高玲等人纠结成伙,为了长期在杨家岭革命旧址进行讲解,牟取私利,纠集陈某、杨某听从参与,形成了对内“有利同得、有害同受”,对外“遇事一起上,一起打斗”的经营模式;采取专人盯人、结伙警告、威胁、辱骂、围堵、殴打等非法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阻止外来散客导游招揽讲解,垄断杨家岭革命旧址外来散客导游讲解市场;使其他散客导游不敢带团前往杨家岭革命旧址,不敢在杨家岭革命旧址进行讲解,逐步形成了一股其他散客导游“不敢惹”的恶势力;经常辱骂殴打他人,欺行霸市,多次寻衅滋事,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量刑情节充分发表辩论意见。经过庭审,依法查明了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在犯罪组织中的地位、作用。
据了解,庭审结束后,宝塔区人民法院将认真讨论,尽快合议,公开宣判,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