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月
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以来,全国已有411万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对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发挥了重要的制度性作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体两面的,既要对失信者施以惩戒,也要对守信者予以褒奖。特别是在惩戒机制已趋于完善的情况下,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守信的有效机制,发挥引领社会风气的导向标作用,持续放大诚信价值,让更多人重视诚信、自觉守信。
诚信是安身立命之本,人而无信则寸步难行。要让诚信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除了要靠宣传引导和反面警示,也需要加大正面激励,使“德者有得”真正得以实现。而最为有效的方式莫过于令诚信的隐性价值显性化,让守信者能够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等领域获得更多实在的便利与实惠。在这一过程中,既让人们深刻认识到诚信的巨大价值,也能够树立生动的榜样,促使人们更加注重信用的积累。
在一些地方,基于个人诚信表现的信用分机制已经广为推行,通过对个人各方面的信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定,为其赋予信用分值。市民凭借自己的分值,在消费服务、交通出行、金融信贷、公益活动、便民惠民服务等多方面都能享受到优惠。失信就会减分,守信就能加分,个人所能享受到的优惠也会随之变化。通过这种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激励机制,让群众心中的守信意识变得前所未有的强烈,在全社会有力弘扬了诚信之风。
如今,国家多部门再度联合起来,在联合惩戒机制之外构建起联合激励机制,从包括享受同等优先录用为公务员等15个方面,让激励对象享受到优惠便利,力度前所未有,具有十分强大的吸引力。随着联合惩戒与联合激励“双剑合璧”,可以预见到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将再次迈上新的台阶。
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关系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大局。今后,对诚信的激励政策还会不断完善和丰富,守信的好处将越来越大。面对守信与失信截然不同的结果,人们应当清醒与理智地作出判断。可以预见,失信行为将会持续减少,诚信社会将加速形成。当诚信成为社会的鲜亮底色,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也将获得更加澎湃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