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叶树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洛川县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导向,以十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整治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集中精力和力量,严厉打击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就洛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记者采访了洛川县政法委副书记、扫黑办主任李辉。
记者:请你介绍一下洛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如何部署开展的?
李辉: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10余次常委会、常务会,研究部署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经费保障。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级领导包联乡镇制度,夯实了各级责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具体举措有哪些?
李辉: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导向,以十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整治重点,我们在全县各级、各部门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建立工作专班,确保工作无缝衔接、指挥畅通。以领导干部履职承诺台账制度、协调会商制度、政法部门领导包联制度、“月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这五项制度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有效地夯实了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通过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同时以新闻宣传内外联动,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合力。结合“平安走基层”、政法干警“大走访”等活动的开展,县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到各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暗访,全面搜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县扫黑办分析甄别、分流督办。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面管控相结合,将“十个没有”平安建设和党建、苹果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记者:洛川县的扫黑除恶取得哪些成效?
李辉:截至6月11日,全县共摸排各类案件线索248条。其中信访案件线索42条,办结回复40条,办结率95.24%;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06条,查结178条,查结率86.41%,破获案件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人,特别是2019年1月9日,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了以杨某某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社会反响良好。
县检察院起诉涉黑涉恶案件6案17人,县法院做出有罪判决6件20人,其中涉黑涉恶案件1件4人。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42件,查处办结32件,正在核查10件;县委组织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33个,调整不合格、不胜任村“两委”干部18人。在2018年全省公众安全感问卷调查中,洛川扫黑除恶知晓率达到91.64%,位列全市第三,社会治安满意度达到95.03%,同比提升了1.31个百分点,被省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评为“2018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县”“2018年度全市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县”。
记者:下一步你们有哪些工作打算?
李辉: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合力,坚持问题导向,查找问题,补齐短板,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履职承诺、签字背书等制度,夯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工作责任;二是提高办案质效。政法部门建立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形成办案整体合力。要严格执行“两高”“两部”4个意见要求,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三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进一步加大摸排力度,严厉打击在苹果营销中恶意赊欠、损害果农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长期侵占集体所有土地、干涉农村基层政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把网络空间、新兴领域纳入专项斗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机制,把打击“保护伞”和破除“关系网”作为主攻方向,深挖彻查,确保向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四是认真落实山西调研座谈会议精神。切实预防解决在扫黑除恶工作中随意定性、乱贴标签,尺度不一、畸轻畸重,小胜即止、应付了事,重打轻治、不顾长远,统计失真、弄虚作假,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等六种苗头性问题,坚持“稳、准、狠、实、合”要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