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陵县以打击惩处和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为目标,采取了广泛宣传、精细摸排、快速处理的措施推进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形成了“广宣、细排、快处”六字工作法。
广宣方面,县上组织召开全县扫黑除恶千人推进大会,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年度考核。城区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文艺演出等载体,基层各镇办、各行业部门对宣传工作细致深入地安排部署,宣传任务明确到村、到矿、到校,强化指导性,提高针对性,杜绝宣传内容乱、杂、不切实际;督导检查由县级领导亲自带队,进行入户暗访、走访问询、个别谈话,确保氛围营造、群众知晓率,从而确保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全覆盖、无盲区、家喻户晓”。
细排方面,县上制定出台《黄陵县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及案件侦办奖励办法》,举报黑恶线索属实的,依据不同性质对举报人给予5000元至5万元奖励;对办结涉黑涉恶案件的专案组和民警,依据案件等级给予专案组或个人1万元至10万元奖励。建立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包抓片区责任制,确保专项斗争在线索摸排上“挖深、挖透、挖准”。县上政法委多次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部门,走访群众,收集线素,督导检查,为案件查处,精准打击,提供坚实的基础资料。
快处方面,县上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及时制定措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县扫黑办不定期会同“两办”督查室、纪检监察、县政法委和组织部门对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相对滞后的工作组、单位进行点名通报,约谈领导,限期整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推进。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保障政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同时各成员单位协调统一,确保形成斗争合力。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陵县始终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思路,目前,已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破获涉嫌扫黑除恶类案件5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