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龙县针对区位偏远、地广人稀、经济总量小的现状,从源头治理入手,坚持“四个结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源头治理,全县社会治安总体形势持续向好。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相结合。县上制定下发了2018年度“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实施细则与三年工作规划,各乡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紧密结合“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加大法治宣传、普法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重视发挥道德教化的作用,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全县所有村都制定了村规民约,通过表彰奖励道德模范家庭、好公婆、好媳妇、致富能手等方式方法释放正能量,遏制社会歪风邪气。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四警包村,服务群众”活动相结合。今年重新修订了“四警包村”名单,抽调政法系统人员深入到所包抓村组开展工作,进行法律政策宣传,听取民众心声,排查化解矛盾,摸排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百姓的“乡恶”“村霸”等黑恶势力线索。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创建“零发案”村(小区)相结合。2018年,黄龙以开展“零发案”村(小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抓源头治理、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制定了三年创建规划、评定标准、考核办法、奖励办法,全力推进“零发案”村(小区)创建活动。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黄龙县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摆在全县工作的突出位置,按照“多措并举、多级联动统筹实施、全城覆盖”的思路,科学高效、规范有序地推动“四位一体”(阵地、宣教、治理、保障)普治措施落实,让法治在全社会共建、全民共享中形成更加强大的合力。实施了“1+6+X”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1:宣传教育中心;6: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景区、法治街、民主法治示范村、“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X: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和依法治理工作),率先建成全省首个县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为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各领域依法治理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注入了更多新活力。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4条,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涉恶团伙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