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厉打击金融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全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延安市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收集全市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1.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发放贷款的违法行为。
2.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3.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非法抵押贷款业务。
4.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行为。
5.非法从事“校园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
6.非法进行高利放贷,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
7.制造谣言、制造恐慌,煽动群众到银行挤兑,以及寻衅滋事、非法聚众冲击金融机构。
8.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参与成员或实际控制人,非法设立的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的公司或机构。
9.有组织地进行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费。
10.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
二、举报说明
1.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进一步调查取证和移交线索;
3.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移送公安、纪检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抵制高利诱惑,依法开展投融资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做到不惧怕黑恶势力,不接受、不散播非法金融活动资讯信息,不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发现可疑线索,要及时咨询、举报。希望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我市金融领域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共建幸福和谐延安。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1-2169382(工作日)
举报邮箱:18509111331@wo.cn
信件邮寄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302室
延安市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