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下发《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并推荐4个县(市、区)为全国试点单位。
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8个方面:
试点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试点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推进扫黑除恶治乱等方面有机结合。试点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
试点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试点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
试点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试点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试点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据《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