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鹏)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以“碧水、蓝天、青山、净土”四大保卫战为重点,以大气、水、土壤、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及农村面源污染、油煤气等6个专项执法检查为抓手,与市检察部门联手配合,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有效打击了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助力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现新突破。
环保检察无缝衔接。今年3月份以来,按照市政府印发的《碧水、蓝天、青山、净土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安排部署了大气、水、土壤、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及农村面源污染、油煤气等6个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就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了联动执法合作机制和公益诉讼相关线索“每日清单”管理制。在上半年开展的全市水和大气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中,市检察部门全程指导,为每个现场执法检查组配备了1名正科级检察官介入工作。在现场的执法活动中,检察官们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准确地对违法行为进行综合分析,确保现场执法过程中处罚得当、查封有据,使案件办理经得起考验。4月10日,在全市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惠生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作了详细解读,告诫各企业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责任,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对超排偷排、弄虚作假、敷衍整治、移交拘役不力等行为进行检察。同时还将对县区政府和责任部门进行严查,造成污染或损害环境的,要提起公益诉讼和行政诉讼,坚决依法遏制恶意违法和履职不到位问题。
专项执法初显成效。在检察机关的通力配合下,我市环保部门上半年开展的四个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中,大气专项执法共检查企业393家(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88个,立案88件,罚款419万元;水专项执法共检查企事业单位及污防点位227家(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27个,立案27件,罚款332.9万元;建设项目专项执法共检查企事业单位项目130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12个,立案12件,罚款130万元;自然保护区及农村面源污染专项执法共发现环境违法问题32个,责令整改15个,立案17件,罚款64万元。
案件查办再显刚性。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121余人(次),检查企业2109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1274台套,立案处罚259件,同比去年149件增长73%。共实施四个配套办法案件71件,同比去年同期93件减少24%。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件,罚款金额15万元,查封扣押29件,限产停产整治17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3件,拘留28人。约谈县区政府3家,追究部门相关责任人6名,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2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