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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要“面子”也要“里子”
朱佳雨
  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发展工程。近年来,我市各县(市)区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农村人居环境逐渐向好,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但是,也有地方急于出政绩,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应付上级检查,此类现象虽非主流,但值得警惕。记者认为,人居环境整治,既要做好看得见的“面子工程”,也要做好看不见的“里子工程”,内外兼修才能达到根本目的和现实效果。
  要实施“群众工程”。想尽办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农村往往居住分散,如果没有群众的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很难做好,投入再多的资金也很难取得好的效果。要想办法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耐心细致地做群众工作,让群众真心支持、真心参与。要加大舆论宣传引导作用,提高村民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要实施“长效工程”。要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目前,一些地方不够重视乡村道路清扫保洁和村内垃圾收集、清运等运行机制建设,上级不检查不动,媒体不曝光不动,工作被动应付的现象相当普遍。要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进农村环境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要持续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检查机制,建立配套的奖惩机制,防止出现“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懈怠情形。落实好《乡规民约》等制度规定,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持久化。
  要实施“铸魂工程”。人居环境不仅要讲“颜值”,更要讲“气质”。要注重文化涵养、思想培植、心灵塑造和乡风传承。一方面要保护文物古迹、发掘文化品牌、传承优秀艺术,留下乡愁记忆;另一方面要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引导人们树立文明卫生意识,自觉改变行为陋习,合力打造纯净、善美的精神家园。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工程,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要有打攻坚战、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久久为功,全力以赴。要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农民收入增加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标本兼治,从最基本、看得见、农民可以做得到的事情抓起,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才能打赢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让广大群众享受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