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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县强化扶贫资金管理
款项用在刀刃上 贫困群众得实惠
  本报讯(通讯员 崔祥 王东东 记者 常青)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极为关键的一年。为确保如期实现全县整体脱贫,子长县多措并举强化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让每一笔扶贫资金都用在贫困群众身上。
  针对扶贫资金管理,结合子长县实际,专门出台《子长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子长县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全面明确资金管理职责,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着力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县扶贫、农业、林业、民政、人社、教育、水利、住建、交通、卫计等部门,具体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全面建立公开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将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及时通过子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媒体全面公开,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县上明确资金使用部门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脱贫成效的主要指标,将绩效目标与项目计划同步审核、同步下达。严格考评指标和程序,不定期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和重点抽评,建立健全扶贫资金“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考评机制。与此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所有使用扶贫资金的部门和镇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套取挤占等违规违纪问题。
  县财政局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指派专人负责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拨付,建立限时办结制度,缩短文件传递、预算下达、资金拨付等环节运转的时间,于收到上级资金文件3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项目计划,财政审核报政府同意后,下达预算文件,按单位报送计划额度或直接支付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资金拨付,确保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发挥实效。“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我们不仅要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更要强化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把钱花在刀刃上,让每分钱都发挥出更大的效益。”子长县财政局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