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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域
区域内噪音超标将被处罚
  本报讯(记者 郑鹏)环境噪声是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进一步做好我市声学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城市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我市进行了声环境功能区域划分,并对区域内的环境噪声作出了规定,噪声超标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宝塔区政府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等要求,对宝塔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新区区域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据介绍,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昼间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昼间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昼间为65分贝夜间为55分贝;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分为4a和4b类(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4a类昼间为70分贝夜间为55分贝;4b类昼间为70分贝夜间为60分贝。在相关区域内,噪音如果超标,首先噪音排放人要采取措施整改,其次要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据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划分没有0类区域,区域划分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覆盖了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区域划分能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