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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延安市宝塔区残联汽车修理厂:
  你厂自2007年1月1日承租我村土地23.22亩,因你厂拖欠我村土地租金,我村将你厂起诉至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该案经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法院判决解除我村与你厂之间的租赁合同。现在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我村通知你厂自本通知登报之日起三十日内腾空土地,将土地交还我村,逾期不腾空退还的,我村将采取措施进行清场,届时造成的后果由你厂自行承担。 
  

延安市宝塔区桥沟办事处二十里铺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