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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诚信为事业点亮明灯
康全鑫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本报讯(记者 马政)9月6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于9月5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张富清等58位同志被授予“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张佳鑫等257位同志被授予“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其中,我市吴起县的康全鑫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康全鑫,男,汉族,1963年8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吴起县全鑫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在从事日用百货零售行业30余年间,他秉持“以诚取信,以信取胜”理念,从未卖过假货、次货、过期货,从未发生过一起质量投诉,以保质保量、价格公道、童叟无欺树立起良好的信誉和口碑,用诚信为事业点亮了明灯。
  从最初的地摊小哥、小商店老板,发展到拥有5家连锁超市、1个配送中心、经营面积7800余平方米、职工280余人、总资产达3000余万元的民营企业家。康全鑫说,企业发展的秘诀就是四个字——诚实守信。
  近年来,康全鑫荣获中国诚信企业家、陕西省优秀共产党员、陕西省道德模范等称号,其家庭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登“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