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与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日前,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志丹县老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原主任白惠昌、原副主任蔡永富在扶贫项目建设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至2017年,志丹县在实施金丁镇爬子洼村、义正镇胡台村整村推进项目和双河镇侯市村、义正镇稠树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时任县老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白惠昌,分管精准扶贫、整村推进项目管理和贫困村项目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蔡永富,在上述项目报备审批、招标投标、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多个环节,只进行书面形式审查审核,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验收环节弄虚作假走过场,造成129.97万元扶贫资金流失。2016年至2018年,该县在实施保安移民新村安置小区回购房、低压电力配套建设和贫困户产业配套水窖等项目中,白惠昌、蔡永富涉嫌索取收受巨额贿赂。2019年7月,白惠昌、蔡永富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两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富县羊泉镇副镇长袁永峰伙同他人违规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4月,富县实施扶贫避灾移民搬迁申报工作,羊泉镇鹿首村党支部书记杨昌林明知村民杨建云(中共党员)不符合政策规定,仍将杨建云纳入到安置补助对象范围,并找羊泉镇分管扶贫工作副镇长袁永峰进行帮助协调。袁永峰在收下杨昌林提供的“富县2016年扶贫避灾移民搬迁申请表”及伪造的“搬迁协议书”“建筑承包合同”等应附资料后,利用职务便利将杨建云信息予以上报。2017年4月,2018年12月,县扶贫局先后两次将扶贫避灾分散安置补助资金转入杨建云账户,共计4.5万元。袁永峰收受杨建云感谢费现金1万元,用于日常生活开支。袁永峰受到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杨昌林、杨建云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子长县安定镇周家圪台村党支部书记白治红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2018年11月,周家圪台村党支部书记白治红代表周家圪台阳光玫瑰葡萄种植户和岚皋县巨耀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13500株苗木的购苗协议,协议金额共计94500元。2018年12月,安定镇政府向周家圪台村14户贫困户下拨769800元拱棚葡萄产业扶贫资金。该资金直接发放到贫困户信合卡账户。当月,白治红从贫困户手中收回银行卡,取出769800元产业扶贫资金,并将其中94500元用于支付葡萄苗木款,631236元兑付拱棚修建款,剩余的44064元直至纪委介入调查才兑付给贫困户。2019年7月,白治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宝塔区姚店镇大山圪塔村原村委会主任张开银克扣贫困户资金问题。2017年10月,大山圪塔村原村主任张开银接到姚店镇政府收取村民2018年度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后,大山圪塔村委会决定由各村民小组负责收缴后统一交给村主任张开银,由其上缴镇政府。各村民小组共收取精准扶贫户17户35人合疗费6300元均交给张开银。同年12月底,张开银在接到上级关于不再收取贫困户医疗保险通知后,迟迟不还贫困户。该村第一书记多次督促张开银、村党支部书记沙延安尽快将该资金退回贫困户,但直至2018年11月张开银才陆续将15户32人贫困户合疗费5760元退回。调查组介入调查后,该村仍未向2户3人退回合疗费。2019年6月,张开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监管不力,工作失职,沙延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甘泉县道镇镇甄家湾村村委会主任雷春峰挪用驻村干部扶贫工作通信费问题。2019年4月,雷春峰在甄家湾驻村工作队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造册违规代签7名队员名字,并通过村务报账方式,报销扶贫工作通信费现金7200元,其中1200元通过微信转账给驻村第一书记,剩余的6000元雷春峰未发放给其他驻村队员,而用于村务日常开支。2019年6月,雷春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以上5起典型案例的查处来看,有的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强、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有的工作中监督不严、管理失责。有的为一己私利顶风违纪。这些问题的发生,损害了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党对人民承诺的兑现,侵蚀了党和政府公信力。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当前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深刻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切实将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从严要求,真抓实干,不折不扣落实好市委各项部署。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杜绝思想认识不到位、攻坚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推进不扎实、纪律作风不过硬等突出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和省纪委、市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坚持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以问题为导向,从严从实狠抓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扶贫项目资金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行为,严肃问责扶贫领域工作不扎实、作风不务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已有成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