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省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近日,中共延安市委制订了《关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对5个方面17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惠农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聚焦环境保护、营商环境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统计造假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专项整治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电话公布如下。
1.着力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不低于95%。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911-2160815
2.围绕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的目标,着力解决贫困地区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缺合格医生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举报电话:0911-2160842
3.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解决贫困户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着力解决在易地扶贫搬迁中执行“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政策有偏差,旧宅基地腾退缓慢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扶贫局
举报电话:0911-2169201
市住建局
举报电话:0911-2160624
4.着力解决个别贫困县脱贫摘帽后落实“四个不摘”政策不到位,工作松劲懈怠,脱贫攻坚工作力度明显减弱问题;解决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用途不精准、驻村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扶贫局
举报电话:0911-2169201
5.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落实不到位;“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违规违法经营问题;保健品行业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举报电话:0911-2160235
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911-2165666
6.坚决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减轻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着力解决中小学假期违规补课问题。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911-2160815
7.推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着力解决医疗机构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及超出服务项目收费等问题;重点解决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问题;严肃查处部分医护人员为药品经销商推销药品或医用耗材收受回扣、红包问题;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举报电话:0911-2160842
8.着力解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清产核资收尾进程缓慢、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没有全覆盖问题。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911-2160342
9.坚决纠正部分地区政策性惠农补贴发放程序不规范、优亲厚友问题;纠正部分地区农业资金项目分配审批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911-2160342
10.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脱保”“漏保”等问题;着力解决农村低保办理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牵头单位:市民政局举报电话:0911-216045511.坚决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纠正和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问题,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举报电话:0911-2160624
12.着力解决农村道路、水电气网等公共基础设施日常维修养护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举报电话:0911-2160433
市水务局
举报电话:0911-2160901
市发改委
举报电话:0911-2160702
市网信办举报电话:0911-216729513.着力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举报电话:0911-2160550
14.坚决纠正在河道、水库等区域内违反规定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农业灌溉造成环境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举报电话:0911-2160901
15.坚决整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坚决纠正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举报电话:0911-2160702
16.坚决整治落实简政放权、减税降费政策不彻底、不到位、“放小不放大”、下放事项“含金量”不高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举报电话:0911-2160702
17.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严肃问责统计造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问题,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干扰决策判断、虚增群众获得感、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问题。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举报电话:0911-2160331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监督举报电话:
0911-216076312388
举报网站http://shaanxi.12388.gov.cn/ya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