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大燕)11月27日至28日,延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靖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兴顺、阚延军、白小平、裴小元、彭安季、杨东平,秘书长董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矿玲,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邱祖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天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惠生,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建伟,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负责同志、有关工委委员,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延安市2019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林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天然林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信息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关于公检法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呼世慧的履职报告,评议并测评履职情况,会议现场公布了测评结果;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对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姚靖江强调,对于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要持续深化改革,完善治理结构,严控债务风险,进一步推动国企焕发生机活力。要着力提升国有资产配置使用效率,摸清家底,规范管理,明确责任,切实为人民看好管好家底家产,使之保持增值。近年来,我市天然林保护工作卓有成效,处于全国第一方阵,这是延安人民对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要高度重视天然林保护与利用,统筹谋划,持续用力,创新理念,加强利用,让森林资源更好地造福人民。信息化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公检法机关适应新时代、履行新使命的必然要求。要高度重视公检法机关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制定规划,多措并举,分步实施,综合施策,加大投资,统筹推进公检法机关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城区冬季大气污染尤其是燃杂燃非是多年来的一大顽疾,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十分强烈。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把大气污染治理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民生工作,下大气力,真抓实干,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真正有获得感。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要认真总结经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答复。对主观不重视、敷衍塞责、“公关”代表的部门和县区,要严格按制度问责,全程接受代表监督,切实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透明度和代表满意度。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科学评价办理结果,切实提升代表满意度,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第三方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了第三方评估专家库。今年,首次组建第三方评估组,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四件建议开展了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