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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举行
  本报讯(记者 程浩楠)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当日上午,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主办,宝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承办的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在凤凰广场举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严汉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矿玲,市委常委、宝塔区委书记刘景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安季,市政协副主席张玉曙到现场视察。
  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来自市、区的40余家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单位在广场两侧顺次排开设点。现场除了通过设立咨询台、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宪法及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穿插了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宪法知识有奖问答、幸运抽奖转盘、宪法知识书写和朗读等活动,寓教于乐的形式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性,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热情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法律知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咨询台前人头攒动,活动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希望这样的活动可以经常举行,平时我们遇到问题也不知道找谁咨询,这个活动给我们提供了很多便利。”市民张天保说。
  据统计,活动当天,全市共设法治宣传咨询点482个,发放宪法宣传挂历、纸杯、围裙、宣传袋等宣传品15.7万个,宪法宣传资料16.3万余册,设立宣传展板902块,悬挂宣传横幅815条,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565人次。